各市幼教专业委员会、各理事单位:

  发展会员是学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对确保学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由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市幼教专业委员会的共同努力,首届省学前教育学会团体(个人)会员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换届确认,其中包括理事单位在内的绝大多数会员都已自愿转为学会第二届团体(个人)会员,从而为第二届学会发展和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为进一步团结广大学前教育工作者为发展学前教育作贡献,依据《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并遵照积极稳妥和持续滚动的发展原则,现就2013年度发展会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仍以发展团体会员为主。凡具备法人资格并符合学会《章程》中会员入会条件的单位(幼儿园及相关学前教育机构等。含换届确认中新增的团体会员单位),需填报《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并报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我会团体会员单位,并由我会统一颁发团体会员证。

  二、凡符合《章程》中会员入会条件的个人(含换届确认中新增的个人会员),需填报《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并随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照片一张,用于办理会员证),并报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我会个人会员。

  三、根据《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从2013年起,各理事单位与新老会员均应按照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确定的会费收取标准(即团体会员单位800元/年、事业性质理事单位2000元/年、非事业性质理事单位3000元/年;个人会员20元/年)缴纳会费。

  对2012年及以前尚未缴纳会费的单位(个人),仍按原有标准(即团体会员单位500元/年、事业性质理事单位1000元/年、非事业性质理事单位2000元/年;个人会员20元/年)补缴。

  会费缴纳时间为:理事单位与老会员于每年3月底之前,新会员于批准入会名单公布后的第二个月由各市统一收缴直接从银行将会费汇入省学会专用账户,省学会出具由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收据给各缴费单位。

  开户银行:南京市农业银行北京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03332113601040008152

  收款单位: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

  四、请各市联络员认真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并对新申请入会的团体(个人)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进行收缴与初审,于5月31日前将入会申请登记表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一并报送我会。

  学会电子邮箱:jsxqjyxh@163.com

  通迅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省学前教育学会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刘益刚联系电话:025—83335876  15251821437

  附件:1、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2、团体会员名册(由申请入会团体会员单位填写)

        3、团体会员统计表(由各市联络员填写)

        4、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