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
“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苏学前会(2011)12号
各市幼教专业委员会、有关理事单位、各课题单位:
现将由各地组织申报、经专家评审通过、学会批准立项的87项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予以公布(立项课题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省级课题研究工作由省学前教育学会统一领导、学会秘书处负责管理、学术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2、实行课题负责人责任制。各课题研究单位及个人应抓紧进行课题立项后的论证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原有课题方案和实施计划,努力做好各项开题准备工作。
课题负责人要按研究计划,分解研究任务,落实研究责任,建立研究档案,按研究计划组织实施,强化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保质保量完成课题研究。
课题负责人需接受我会组织的培训,并依据我会的课题管理意见(苏学前会〔2011〕7号)对本课题进行切实有效的研究工作。
3、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及成员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需要,确需变动的,须报省学前教育学会秘书处备案。
4、立项课题均需在立项文件下发后三个月内进行开题论证并上报有关材料。
开题论证由各市组织安排。各市务必于开题前两周将开题报告及开题会议方案(包括开题会时间、地点、内容、议程及聘请的专家名单)以书面形式报省学前教育学会审批,届时省学会派专家参加。
开题论证后,各课题组需填写《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开题论证书》(附后),并加盖单位及所在地方研究会公章,一式三份报省学前教育学会秘书处。
5、严格课题管理程序。对各省级立项课题,由省学前教育学会颁发立项证书;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课题的具体管理;各市幼教专业委员会负责日常指导、协调和督促;省学前教育学会组织课题的中期检查、结题鉴定和成果交流。
6、立项的课题,属单位集体申报的,需缴纳课题管理费400元;属个人申报的,需缴纳课题管理费200元。课题管理费由各市统一收齐上缴(汇入)省学会,省学会出具由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收据给各缴费单位。
联系人:刘益刚
联系电话:025-83335876 15251821437
省学会电子邮箱地址:jsxqjyxh@163.com
邮政编码:210024
学会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省学前教育学会
开户银行:南京市农业银行北京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03332113601040008152
收款单位: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
附件: 1、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分市)立项名单
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