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三届第三批团体(个人)会员名单的通知

 苏学前会〔2019〕12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部分地区团体(个人)入会申请,并征求各常务理事意见,现将第三届第三批团体(个人)会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市接到通知后及时转发给有关单位(个人),并按规定缴纳会费,履行会员义务。会费收缴的标准及方案,按苏学前会〔2019〕5号通知执行,请各市于2019630日前集中汇至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帐户。

  附件: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第三届第三批团体(个人)会员名单

 

  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

                       20196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