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立项的“十三五”规划研究课题

  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苏学前会﹝201814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课题管理单位:

  加强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是提高教育科研水平,确保课题研究质量的重要举措。经研究,决定对“十三五”规划研究课题2016年度(一、二、三)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2016年度批准的立项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由省学前教育学会统一部署,委托各设区市(幼教专业委员会或课题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中期检查可按批准立项时间先后,分别对各批次课题单位独立进行或集中统一进行,也可按各课题单位研究进度相对集中或分散进行。

  二、中期检查的依据与要求

  中期检查的依据是课题申报书,检查的重点是课题研究进度、研究水平和预期成果目标,并据此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具体要求:

  1、中期检查必须做到三个明确:必须了解该课题研究的性质任务,明确该课题解决的问题;必须明确自己在该课题中的研究任务、目标,在整体研究中的地位、作用;必须明确研究的对象、范围,采取的步骤、方法。

  2、中期检查必须落实六条措施:细读立项申请、重温开题报告、化解中期目标、搜集各类资料、整理课题档案、积极撰写文章。

  3、中期检查必须达到四个目的:目标进一步明晰;资料进一步积累;认识进一步深化;行动进一步扎实。

  4、中期检查的准备工作由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组全体成员应积极参与。

  5、中期检查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设区市根据各自进展情况自行确定,但最迟必须于1015日前完成。

  三、中期检查结果的填写与上报

  中期检查结束后,课题单位要认真填写《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表》(详见附件2),经设区市(幼教专业委员会或课题管理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1031日前一式三份报省学前教育学会(电子文本同时发到学会邮箱jsxqjyxh@163.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厅省学前教育学会

  邮编:210024

  联系人:高  艳    刘益刚

  联系电话:02583335876  

  附件:

  1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立项课题名单

  2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表

  

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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