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理事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课题管理,确保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推进,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充分发挥课题研究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推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对我会“十四•五”规划研究课题(2023年度)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2023年度立项的《“十四•五”规划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由我会负责,委托各设区市课题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依据与要求中期检查的依据是课题申报书,检查的重点是课题研究进度、研究水平和预期成果目标,并据此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具体要求:

1、中期检查须进一步深化该课题研究的性质与内容,明确该课题解决的问题;明确自己在该课题中的研究任务、目标,在整体研究中的地位、作用;明确研究的对象、范围,采取的步骤、方法。

2、中期检查落实措施:细读立项申请、重温开题报告、对应中期目标、搜集各类资料、积极撰写文章、整理课题档案阶段性成果支撑材料等。

3、中期检查达成目标:进一步明晰课题研究方向,确保课题按计划推进;进一步提升课题组整体的研究能力,及时解决课题实施中的问题;进一步优化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课题的研究质量。

4、中期检查的准备工作由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组全体成员积极参与。

5、如有变更课题相关信息,请填写《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课题管理信息更改申请表》。涉及到课题负责人调整的,需如实填写,但不得增加人员。完成申请表后,须将《课题管理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3)与《中期检查表》(附件2)作为完整材料同时提交。

三、中期检查结果的填写与上报

课题单位需认真填写《“十四•五”规划研究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表》(详见附件2),经设区市课题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今年5月31日前报送省学前教育学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113室

                 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

联系人:徐 静   杨子凡    025-83335876 

                         

附件:

1.“十四·五”规划研究课题(2023年度)立项课题名单

2.“十四·五”规划研究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表

3.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课题管理信息更改申请表




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

2025年2月18日